根据《我校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2019〕382号)、《我校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校发〔2019〕383号)和《我校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发〔2019〕384号)现将我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评奖评优结果进行公示,详情请见附件。如对公示成绩有异议,请于2022年5月25日下午16: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映到澳门3044永利学生工作办公室邮1329224928@qq.com。
澳门3044永利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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