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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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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关于开展评选2023年度研究生“大学生年度人物”的通知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1日 10:11     点击数:

根据《澳门3044永利“大学生年度人物”评审办法》的规定,现将2023年度澳门3044永利研究生“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澳门3044永利在籍全日制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人数

评选“研究生年度人物”10人,其中,学术科研类4人、社会实践类2人、志愿服务类1人、自强自立类1人、服务学生类1人、文体活动类1人。

每位申请人最多可选择两个类别申报。

三、评选条件

“大学生年度人物”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坚定“四个自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方向坚定。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勤奋学习,无不及格科目。

4.在评奖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注册的;

(2)保留学籍的;

(3)受纪律处分的;

(4)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5)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损失的;

(6)有损学校荣誉的。

申报“研究生年度人物”的学生,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需同时符合下列具体参评条件:

1.学术科研类:学年内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综合排名突出,并取得突出的学术科研成果;

2.社会实践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校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者;积极参加社会调研活动,调查报告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厅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批示;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工作,取得较大效果及影响;

3.志愿服务类: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社会反响较大或受到校级以上表彰;

4.自强自立类:家庭经济困难或个人遇到重大困难,面对挫折和磨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在学业科研、社会工作、创业创新、志愿公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备较强的榜样示范作用;

5.服务学生类:担任学院或专业(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工作量饱满,工作积极主动、态度端正、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师生一致好评;

6.文体活动类:在学校学院各项文艺、体育活动表现优秀取得较好名次,或在大型文艺、体育活动中贡献突出的组织工作者优先。

四、评选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进行个人申报。

2.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对申报的研究生进行评审。

3.获奖名单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

五、申报时间和方式

2023年11月3日11:30前,博士、法学硕士将相关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提交至澳门3044永利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法律硕士将相关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提交至澳门3044永利法律硕士办公室。

澳门3044永利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澳门3044永利法律硕士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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