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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第九届学术研讨会 “《民法典》实施与乡村振兴战略下农地法制深化改革”会议预通知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1日 14:20     点击数:

尊敬的       先生/女士:

2022年1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当前,时值《民法典》全面实施,农地法制深化改革,如何准确解读涉农规范、如何协调涉农政策与法律、如何全面保障涉农权益、如何推进涉农法治、如何有效破解涉农难题等,亟需法学专家全面参与和有效回应。

经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讨论决定,第届学术研讨会由南开大学澳门3044永利、南开大学房地产法与破产法研究中心承办,会议名称确定为“《民法典》实施与乡村振兴战略下农地法制深化改革”学术研讨会现诚邀您贡献智慧,参加本次会议。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会议日期与地点

会议初定于20226月中下旬天津召开,会期一天、实地调研一天具体时间地点将在会议正式通知明确。

二、会议形式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疫情防控政策,采取线下或者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具体形式后续发布的正式会议通知

  1. 会议主题

    拟围绕民法典实施与乡村振兴战略下农地法制深化改革主题,就具体议题展开研讨:

    议题一:《民法典》涉农、涉土规则的解释与评价

    主要论题:1)《民法典》框架下农村土地权利体系的建构;(2)《民法典》对农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成员的规定与评价;(3)农地侵权行为的界定与《民法典》的适用(4)《民法典》的实施与土地规模经营、农民权益的法律保障

     

    议题《民法典》与涉农、涉土法和政策的协调

    主要论题:1民法典》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协调;(2《民法典》与《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协调;(3《民法典》与其他涉农、涉土法的协调;(4)《民法典》与最高人民法院涉农、涉土司法解释的协调。(5)《民法典》中涉农、涉土规则与土地政策的协调。

    议题《民法典》视阈下农村土地物权变动与权利登记的法律问题研究

    主要论题:1)不动产物权变动与农村土地权利;2不动产登记能力与农村土地权利;(3)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现状与改进;(4农村不动产用益物权登记中的难题与化解;(5农村不动产担保物权登记中的难题与化解。

     

    议题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法治保障

    主要论题:1不动产征收与农村土地入市的协调;(2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及现行法的改进;(3)宅基地市场化改革与住宅土地市场供给;(4)集体公益性用地入市的可能与路径;(5)二轮承包到期后延包试点经验的总结与建议。

     

    议题五:乡村振兴战略农地发展中的其他难题破解

    主要论题:1)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的完善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3)抑制农地非农化、非粮化的法制手段;(4)集体林权草地承包经营权改革问题;(5)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性质与配置规则等等。

    、论文提交

    参会人员原则上应当提交论文。本次研讨会以文会友,欢迎与会人员围绕上述主题与五大具体议题交流观点,踊跃投稿。为便于会议论文集的编辑,敬请与会人员参照附件中的论文格式规范,于2021年61日前发送论文电子文本(word格式)至本次会议专用邮箱:dajiashuofaminfa@163.com

    、其他事宜

    本次研讨会不收取任何会务费,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自理,其余会议费用由承办方按财务规定承担。

    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具体事宜以会议前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

    会务联系:

    张志坡(手机号:13682067340,微信同号)

    李轶(手机号:13355355907,微信:qingshanqingshu)

    崔雪炜(手机号:13342080223,邮箱:precious--wei)

     

     


    主办单位: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南开大学澳门3044永利

             南开大学房地产法与破产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土地法制科学》编辑部

    20223月10

     

    附件:

    论文格式规范

    1)论文题目:三号黑体;

    2)作者:小四宋体,以脚注“*”形式注明作者的详细单位,职称职务,学历学位,研究方向;

    3)“摘要”和“关键词”:小四宋体加粗,相应的内容用小四宋体;

    4)目次:小四楷体,仅列出一级标题;

    5)论文一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二级标题: 小四宋体加粗;三级标题及正文:小四宋体;

    6)全文不区分注释与参考文献,以word方式每页自动生成脚注,以数字1.2.3……连续编号;前后注释相同的,请完整标注。

     

     

    附:背景信息

    “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简称“会议联盟”)于2018年4月成立,会议联盟为松散的联谊性质,非实体机构,无章程、无组织架构、无负责人。

    现有会员单位14其中,发起会员5家中国人民大学不动产法研究中心、我校财产法研究中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华东政法大学财产法研究院、烟台大学中国土地政策法律实施评估研究中心;加盟会员9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南开大学房地产法与破产法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土地法房地产法研究中心、广州大学不动产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地方财政金融与农村法治研究中心、嘉兴学院浙江省法学会合作社与农民权益保障研究中心大连海事大学国土资源法治研究中心、江苏大学长三角乡村法治现代化研究中心

    “会议联盟”每年主办两次学术会议,会员单位有承办学术研讨会的义务,且下半年学术研讨会承办单位需负责同时承办全国土地法制与社会发展博士生学术论坛,该博士生论坛亦由各会员单位轮流承办。

    “会议联盟”召开研讨会前由发起单位提出相关学术研讨会议事宜,原则上由全体会员单位民主讨论通过。“会议联盟”议事时不讨论与学术研讨会无关的问题。每学术研讨会的主办单位均为本“会议联盟”和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会议联盟”主办刊物为《土地法制科学》集刊,每年出版两卷,由学术研讨会承办单位承担当期《土地法制科学》集刊的主要组稿任务和出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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