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劳动关系专项研究课题管理,保证项目研究按计划顺利开展,现对已到结项时间的劳动关系专项研究课题集中办理结项,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次结项范围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结项的我校劳动关系专项研究课题(附件1)。
二、具体要求
1.请承担上述项目的负责人如实填写《我校劳动关系专项研究课题结项验收审批书》(附件2)原件一式3份及成果样本。成果为系列论文的,须提交论文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原件审核后退还;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须提交采纳证明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两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成果为著作的,须报著作原件五本或打印定稿文本两套。
2.项目负责人需按项目立项时的要求和相关规定提交结项材料:
结项成果若为“论文”,至少发表CSSCI论文2篇以上;结项成果若为“研究报告”(咨询报告),须提交经过调研的政策性建议或工作方案,并有相关采纳证明;结项成果若为“著作”,需达到由劳动关系研究中心组织的有关专家认定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
所有成果须围绕项目研究主题且标注“我校劳动关系专项研究课题(课题名,编号:×××)字样,未标注的成果不予承认。
3.项目研究过程中涉及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填写《我校劳动关系专项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3)报劳动关系研究中心批准,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自行调整。
4.项目如不能按期完成,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我校劳动关系专项研究课题延期申请审批表》(附件4),经所在单位主管科研的领导签字后,报至我校劳动关系研究中心审批;项目研究已经延期一次或拖期一年及以上的原则上不得申请延期。
三、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要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合同意识,按期、保质完成项目申请时预定的研究任务并及时办理结项手续。
2.各单位要加强项目的中后期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并及时办理结项手续。
3.中心将根据结项情况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并上报学校。对结项成果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心各类课题申报、评奖、资助中予以优先推荐;对项目研究存在无故拖延、长期停滞或经费使用不合规范等情况的课题负责人,将冻结项目经费并追回已使用经费,五年内禁止申报校劳动关系专项研究课题。
四、时间安排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好本次项目结项验收工作,于2018年3月30日(星期五)前将项目结项纸版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提交至我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联 系 人:姜 鑫 陈家奇
联系电话:85151068 13844983392
报送地址:我校南湖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楼205室
邮 箱: jiangxin@jlu.edu.cn
附件: 1.我校劳动关系专项研究课题应结项名单
2.我校劳动关系专项研究课题结项验收审批书
3.我校劳动关系专项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4.我校劳动关系专项研究课题延期申请审批表
社会科学处
劳动关系研究中心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