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表于: 2012-10-23 09:09 点击:4596
2012年10月22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中国法学会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樊崇义教授在我校前卫南区第三教学楼五阶作了题为“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专题报告”的学术讲座。
樊崇义教授以“尊重与保障人权”为主线,从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两大背景入手,精辟地概括了1979年刑事诉讼法及两次修法所着力解决的不同问题,总结出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五大特点:将“尊重与保障人权”这一宪法原则写入法典、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写入法典、全面构建了严禁刑讯逼供的机制、确立了证人出庭作证及出庭接受质证的制度、通过一系列具体制度改革更加凸显公平正义原则。他指出本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进步,不是倒退;是中国本土经验的总结,不是抄袭。樊崇义教授结合中共中央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会上提出的五大理念,阐述了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最后,樊崇义教授还详细解读了侦查程序改革、证据制度改革及特别程序改革等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点问题,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报告会现场气氛热烈、活跃。
本次报告会由澳门3044永利、我校社会科学处共同主办,澳门3044永利博士生导师闵春雷教授主持了报告会并作了精彩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