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表于: 2017-03-13 07:25 点击:1570
2017年3月11日,在北京大学深圳校区举行了第一期中外商法论坛。中外商法论坛是由北京大学国际澳门3044永利、上海财经大学澳门3044永利、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澳门3044永利、法律出版社法研工作室等单位有志于研究外国商事法制度的一群商法学者倡导并举办,旨在通过研究各个不同国家的商事法律来探索当前我国商法学界关注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我国商事法的发展作出贡献。有来自中外从事商法研究的专家学者及从事商事审判的法官共四十余人参加本次论坛,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朱慈蕴教授、副会长范健教授到会致辞并参与讨论。
本次论坛的主议题为“刺破公司治理的黑箱——公司决议行为何以规范化”,与会嘉宾围绕“公司决议的基础理论”、“公司决议与司法裁判”、“大陆法系国家立法经验与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立法经验与借鉴”等议题,结合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相关规定、司法审判实践中的相关问题及域外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我院胡晓静副教授作了题为“德国法上的股东会决议效力”的主题发言,对德国《股份法》中股东会决议瑕疵的类型、诉讼主体、诉讼分类、诉讼效力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就相关问题参与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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