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自愿申请并提交素质类项目成果材料,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按照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加分标准,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鉴定,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最终认定石尚等19名同学符合加分条件,现将加分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9月10日至9月1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鲍旭炜
联系电话:85166050
办公地点:我校中心校区东荣大厦715-1室
附件:澳门3044永利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素质类项目加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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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