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4-10-25 15:24 点击:3602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本次教师岗位聘任外语考试的免试条件作如下补充:
1、已经取得《我校在职培训合格证书》聘任中级岗位者;
2、依据原五校区的政策,合校前参加1998~2000年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PETS5级成绩在45分以上(含45分,不含口试成绩)的非外语专业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聘任中级岗位者;
3、依据原五校区的政策,合校前参加1998~2000年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在110分以上(含110分),PETS5级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不含口试成绩)的外语专业的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聘任中级岗位者;
4、已取得我校骨干教师英语培训《结业证书》,评聘高一级岗位时可以免试一次外语。
师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