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教办 发表于: 2018-03-06 11:22 点击:861
已通过吉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现将开始申请办理学位证书。
学位证书办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时间: 2018年3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30),仅限当日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2、申请条件: 主干课(科目名称详见最下方)总分必须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论文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并通过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在有效期内(2014年-2017年通过考试)。
3、申请需提交材料及具体要求: 考生申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近期免冠蓝底二寸免冠照片两张(照片背面请用油性笔标好姓名及出生年月日),同时必须提交上述照片的电子版(申请人须自行携带移动设备进行存贮,申请学位时同时提交,不接受网上传输)。电子版照片的大小规格为10K-12K,JPG格式,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身份证号务必准确,错误后果自负)
(2)学位外语合格证(吉林省学位考试网上打印)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一律用A4纸)
(4)所申请专业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一律用A4纸)
(5)成绩单原件(成绩单原件请到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388号,吉林省考试院接待大厅打印,并附省考试院公章)
具体要求: 要求提交的自考毕业证书原件及成绩单原件上的身份证号必须与“外语合格证书”上的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或合格证号)及其他提交材料上的身份证号相符,如不符,则必须提供其他相应证明。不提交电子照片的学生,本办公室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收费标准:根据吉政办发[2006]3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申请学士学位每生交费200元。
5、申请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3973号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我校继续教育大厦)131室我院成教办;
6、本次申报的考生应为2014年----2017年通过吉林省成人本科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学生,申报时需持从吉林省学位报名网站下载的“外语合格证书”申报学位。
以上各项内容申请人须认真阅读,严格按规定执行,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审核通过的考生下证时间大约在2018年11月以后,咨询电话:0431-88499222。(领取时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如他人代领,须同时提供代领人及考生本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照片不予受理。
主干课程:
经济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经济法学原理,企业与公司法,税法原理;
法律: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国际经济法概论, 国际私法;
行政法:行政法学总论,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