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 发表于: 2013-06-14 10:34 点击:1322
1、报销范围: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2010级法学硕士研究生。
2、报销金额:800元。
3、调研经费支出范围
凡是与研究生培养工作及研究生论文答辩有关的费用均可报销。具体包括:差旅费、图书资料费、复印装订费等。
4、使用调研经费注意事项
①对发票的要求
发票必须正规、合法即发票必须具备税务或财政监制章:名头填写“我校”全称;金额大小必须完全相符;发票要一次性复写,单联填写、涂改无效;发票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②报销时,将原始发票按一定的顺序、类别,在小型票据粘贴单内整齐粘贴,填写我校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单及原始发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章,购买实物的,还须经办人、验收人签字。
③对报销书费的要求
在书店购买图书,需附有购书时书店打印的购书清单或填写“我校图书资料的清单”;在超市或其他地点购买图书,必须附有出具发票单位提供的购书机制小票或购书明细单。
④对差旅费的要求
车费不包括飞机票、学生票、软卧票。火车票按硬座报销,必须是往返车票,乘车时间为:2012年1月—2013年5月。
5、报账起止时间
2013年6月17日—6月27日;每天上午8:30时—11:00时;双休日停办。
6、报账程序:
①携带报销票据到东荣大厦0705澳门3044永利办公室,填写报销单;
②携带报销单及报账卡到行政楼2楼大厅校财务处报账;
③咨询电话:85168759 85166014
澳门3044永利办公室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