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志于基层工作的应届毕业生,认真阅读《关于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辽宁工作的函》内容及相关附件通知,于1月12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2张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汇总表(只需填写本人信息)填好,资格审查意见一栏盖学院党委章,交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管理科(田家炳学生活动中心122室)。 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0431-85167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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