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学历要求: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招聘总人数:1
招聘内容:
为加强广西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和储备年轻干部,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要求,广西决定面向我校选调2021年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我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定向生(可到广西工作的除外)、委培生以及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二)学习成绩优良,取得对应学历学位的2021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生须为全日制学历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三)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应届毕业生;
3.优秀共青团员,须担任过院系以上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或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副部长,班级班长、团支书,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且连续任职时间满1学年以上(任职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底),或者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综合荣誉。
(五)符合广西2021年定向招录选调生急需紧缺专业(详见附件)或现就读高校国家一流建设学科相关专业,其中法学专业的须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已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在签约时须提供成绩合格证明);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副部长,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副书记,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可不限专业报考。
志愿到县乡机关工作的不限专业报考。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登录八桂先锋网(www.bgxf.gov.cn)的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广西2021年定向我校选调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
报名资格审查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11月30日后,报考人员可通过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12月10日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学校就业中心(田家炳B座122室)盖章后,将其中一份交到就业中心项目科(田家炳B座121室),另一份考生自行保存,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统一将《报名表》提供我部。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笔试、面试地点设在长春市,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划定。考生可于2021年1月上旬登录八桂先锋网的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列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进行。
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进一步复核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全面了解其政治立场、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表现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签约。考察体检合格且愿意到广西工作的,可与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签约。签约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
(五)公示、确定人选、报到和录用。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按照考试、考察、体检和签约情况研究选调人选后,将拟选调人选分别在八桂先锋网和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人员。
选调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其他规定材料于2021年7月中旬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特殊情况的,报到时间可延迟至2021年12月31日。
报到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安排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选调生进行体能测评和重新体检(仅涉及特殊体检标准的项目)。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调整到其他非人民警察职位。
四、相关政策
选调生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培养要求、用人单位需求并结合个人意愿统筹安排到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符合急需紧缺专业要求的毕业生优先安排在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对少数民族的优秀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选调生到岗后按有关规定安排到基层培养锻炼。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咨询电话: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规划办
0771—5898594、5898730(传真)
电子邮箱:gxgbghb2019@163.com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