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我校校友会】11月26号,深圳市委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向受聘专家颁发聘任证书。吉大校友徐显明受聘为深圳市委总法律顾问,校友于秀峰受聘为深圳市委法律顾问。
深圳市委自2016年实施法律顾问制度以来,围绕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服务市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这一核心职能进行审核把关,为深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新聘任市委法律顾问采用“1+3+3”新模式,包括1名总法律顾问、3名法律顾问和3名联络员,通过“专家牵头、团队跟进、专人坐班”方式,实现了工作模式专职化、服务决策精准化,将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实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徐显明,1978年考入我校法律系,先后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现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于秀峰,1998年获得我校法学博士学位,2007年我校数量经济学博士后出站,现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深圳市我校校友会会长。